巡察工作公告
根据学校党委工作安排,党委第三巡察组于4月10日起,进驻资产管理处开展为期15天左右的巡察工作。主要任务是:监督检查资产管理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情况。巡察组将通过个别谈话、受理**、调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巡察期间(4月10日—4月30日),巡察组设专用值班电话,手机:18115176639,每天接听时间为:早9时至晚6时;电子邮箱:nzyxc3@163.com。同时在B12架空层资产管理处西入口处设置联系信箱,欢迎大家与我们联系。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主要受理对资产管理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干部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由资产管理处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党委第三巡察组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