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取得MSDS,并由安全专业人员组织相关作业人员(包括老师,学生等人员)进行学习,将MSDS装订成册挂放或张贴在实验室内,提供查阅;同时要告知:正确选择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怎样防止和处理贮存和运输中发生泄漏或燃爆事故、如何防止环境污染以及急救的措施和掌握消防方法等,以达到在第一时间将危害和损失减到最小。其次还要按MSDS的建议和信息,落实各项预防事故的相应措施和设置。例如发放相适应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在使用酸碱作业场所,应置备净水洗眼器或冲淋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应按说明书分类规定隔放;对各教学楼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冲洗水源。各学院、各实验室内做好定期检查储存和使用的危化品包装上是否贴有统一分类的安全标签;对废弃的危化品剩渣、残液和其贮存器的处理要落实到委托国家环保部门批准的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随着各项安全条例及法规的贯彻实施和职工安全意识教育,将加快MSDS/CSDS的认识推广和普及,从而提高使用化学品安全管理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改善安全、健康、环保水平。
获取法规信息途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2000)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