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剧毒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剧毒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和储存过程管理,严防事故发生,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54号)》(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科研医疗单位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公传发2021年195号)》(附件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附件3)、《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治安防范和流向监控要求》(附件4)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校内各单位及实验室剧毒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提出如下规范化要求:
一、剧毒化学品
剧毒化学品国家实行许可管理制度,我校不具备《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任何渠道私下违规采购和使用。
对实验室已有的剧毒化学品,相关单位即刻清查整理,将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等信息报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及保卫处,由学校进行处理。
二、易制爆化学品
(一)储存要求
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单位应确保具备符合要求的储存设施,根据自身教学科研使用情况及实验室分布状况,原则上采取集中式储存管理。
集中式储存要求:易制爆化学品必须储存在墙体和屋顶间封闭的专用仓库,并明确专人管理;仓库安装坚固的防盗窗(间距小于10厘米)、制式防盗门;门口张贴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警示标识,安装通风装置,保持仓库干燥;配备必要的防护、消防设施;仓库必须安装与保卫处值班室相连的视频监控系统,覆盖仓库的内部及出入口,并保证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图像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若本学院仅有部分实验室使用少量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可以储存在专用防盗保险柜内,保险柜容量应确保足够储存本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常用量。根据《防盗保险柜》(GB10409-89)中A类防盗保险柜标准,保险柜重量小于340公斤的要固定在混凝土地面或墙壁上。并加装与保卫处值班室相连的视频监控系统,并保证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图像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二)采购要求
学校易制爆化学品采购人须向供货单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易制爆化学品合法使用说明,说明由所在单位核实采购人身份后开具。校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只能通过进入我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中“常用下载”内下载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申购单》,线下提交采购申请,学校从指定的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协议供应商处采购。
易制爆化学品采购必须办理校内审批手续,审批流程如下:
1、申购人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申购单》(附件5),所在学院或部门进行审核,审核依据为:
(1)是否明确专门责任人;
(2)是否制定实验室内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与事故应急预案;
(3)管制类化学品台帐是否规范(台账模板参照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内常用下载相关链接);
(4)实验室内部有无配
易制爆化学品防盗专用保险柜。易制爆化学品是否按要求规范储存在专用保险柜内,严格按照“五双”制度落实管理;
(5)是否超量购买。(教学、科研、医疗、测试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可使用储存室或者储存柜储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个储存室或者储存柜储存量应当在50公斤以下);
(6)是否具备储存条件,各临时储存点的人力防范工作(信息流向、治安保卫、巡查值班等)与技术防范工作(视频监控、录像回放、区域巡查等)是否符合相关国家制度要求(视频监控系统前端探头的监视范围,应覆盖专用仓库的内部或出入口,图像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2、学院审核通过后,分别交由科技处(用于科研实验)、教务处(用于教学实验)与保卫处进行复审,审核依据是否符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等相关国家制度要求;
3、保卫处审核通过后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进行采购,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依据为:
(1)复审上述条件是否都已具备;
(2)是否在“南京市公安局智慧危管信息系统”(网址http://zhwg.njga.gov.cn/login.jsp)完成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临时储存点信息填报工作;
(3)第一次申请采购的实验室内临时储存点,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保卫处需要进行现场验收,确认储存场所和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的易制爆化学品治安防范要求,并通过公安部门认可后方允许采购。
(三)流向监控要求
易制爆化学品在购买后5日内,由学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申购人提交的易制爆化学品采购申购单信息,将所采购的易制爆化学品品种、数量以及采购人、使用场所等流向信息报公安机关备案。
校内相关院(系)及实验室,须严格执行本通知的要求,剧毒化学品与易制爆化学品严禁私自购买使用,严禁带出学校使用。
易制爆化学品严格管理。存储易制爆化学品实验室,每次采购、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申购人利用手机登录“南京市公安局智慧危管信息系统”(网址http://zhwg.njga.gov.cn/login.jsp),通过系统扫描易制爆化学品试剂瓶上粘贴的二维码,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工作,与线下纸质台账同步。校内实验室储存条件不达标的一律不予采购,采购行为不规范的经查证属实后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网上填报有疑问可联系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电话:025-85811837;联系人:徐霓;我校剧毒易制爆校内交流QQ群:658038309。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