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闲置危险化学品回收与调剂的通知

发布者:季秋菊发布时间:2021-11-01浏览次数:558

各相关学院、实验室: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安全事故、消除安全隐患,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于近期回收与调剂闲置化学品,请各实验室彻底清理检查。现将本次调剂与回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实验室根据实际需要,填报《南京中医药大学闲置危险化学品回收申请表》(附件)。经主管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审核同意,将申请表电子扫描件于2021年11月4日前发送至xuni@njucm.edu.cn。

各学院闲置危险化学品于2021年11月5日上午10:00-11:30将过期化学品送至D7危险品库房。

2021年11月9日-11月11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回收的闲置化学品进行校内调剂,有需要的实验室提前预约后,前往D7危险品库房进行免费领取。

无人领取的闲置化学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转交有相关资质的公司进行报废处置。

联系人:徐霓,联系电话:85811837。

 

注意事项:

1、《南京中医药大学闲置化学品回收申请表》写清品名、规格、重量、采购时间等信息。

2、每瓶化学品须有完整标签,无标签的化学品,请标明名称,并签署经办人名字,否则不予回收。

3、各实验室将闲置化学品按照化学性质进行将化学品分类包装,箱内化学品竖直放置,不允许堆叠。包装外附化学品清单。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重金属等单独包装。

4、此次回收的闲置化学品只限于固态、半固态和液态的一般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

5、回收与处置过程中,相关人员需佩戴口罩、白大褂、手套等相关防护用具,如发生泄露应按照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6、各实验室应本着节约、适量的原则,根据教学、科研的实际需用量和安全存储条件,管控化学品的采购数量,加强校内调剂,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和环境污染,杜绝实验室安全隐患。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闲置化学品回收申请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下载:/accessory/2021_10/2021103016302548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