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5号)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等文件精神落实落深,进一步强化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拟上线运行“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并组织开展相关使用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年05月18日(周四)14:30。
二、培训地点
B12架空层F111会议室。
三、培训对象
各学院安全管理员,研究生院、学工处、保卫处、教务处、科技处、后勤处安全联络员,其他人员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安全员准时参加培训。系统上线后,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中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整改、隐患随手拍、危化品的申购管理、危废回收、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工作均通过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进行。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