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闲置仪器设备的管理,提升资源使用效益,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精密贵重仪器和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学校工作部署,现就我校闲置仪器设备清查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请各单位对所属实验室长期闲置的仪器设备(含无处存放的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清查,并填报清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单位和各级实验室负责人是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全面梳理清查本单位各级实验室闲置仪器设备,尽快报送。如不报送,实验室和设备管理处将对室外闲置仪器设备做全面清查处理。
三、材料上报
请各单位于3月4日前将“南京中医药大学闲置仪器设备统计表”(附件)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875859921@qq.com。无闲置仪器设备的单位实行“零报送”。
联系人:干玲玲
联系电话:85811963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