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及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有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结合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和提示如下:
一、强化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1.各学院(单位)要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暑假前后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对所属实验室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工作。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实验室,应立即停止运行直至隐患整改完毕。
2.暑期应重点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含气瓶)、危险废弃物、高温加热设备等重要危险源的安全监控和巡查。暑期涉及实验室改造、搬迁等项目的相关单位,要细化落实安全责任,指派专人负责,采取稳妥有效的措施,确保各类实验室仪器设备、化学试剂(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妥善存储。
二、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各学院(单位)所有实验室钥匙要有备用,统一由专人保管。暑期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在安全检查后关闭水、电、气和门窗并建议张贴封条,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突发事件的“四防”工作。
2.对继续开放使用的实验室、需连续通电运行的设备以及实验人员等做好备案登记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与措施,对相关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实验开展期间,开展危险性实验,要做好风险评估和风险防控措施,且须有包括在职教职工在内两人以上同时在场。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和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4.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和相关实验室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禁止不具备安全准入资质或与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生活用品。
5.针对暑期高温、雷电、暴雨等频发天气,各学院(单位)要强化防范措施,做好实验室防洪、防涝风险排查,特别是要妥善保管遇水反应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电路安全,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严格执行暑期值班制度
1.各学院(单位)应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做好暑期相关值班工作,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学院(单位)领导和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须保持通讯畅通。
2.指导并督促各实验室要按照“有学生开展实验,老师必须在岗”的要求,统筹安排好暑期值班工作,实验室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3.实验室值班人员应加强情况调度、检查巡查和信息报送,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