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技实验中心开放实验室改造后运行的通知

发布者:李麦宁发布时间:2022-10-11浏览次数:104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为切实提高实验室资源的共享和使用效率,助推我校科研工作的科学规范化发展,为学校“双高”建设提供科研保障。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科技实验中心对所属开放实验室进行了装修改造。目前,开放实验室包括细胞培养间、样品制备、蛋白分析、核酸检测、分子生物学等实验室,主要服务全校青年教师科研实验,实施开放性管理。欢迎有需要的老师预约使用。

一、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老师需按要求填写《科技实验中心开放实验室使用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三份),经学院负责人批准,并签字(盖章)后交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科技实验中心。

2、确认申请。实验中心根据《申请表》排定使用时间和实验区域后通过电话或微信通知申请人。

3、实验室使用。申请人与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办理实验室使用交接手续,填写使用登记台帐。

二、开放要求

1、 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需服从中心的管理,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

2、未经预约的人员不得在平台开展实验;

3、实验区域不得从事与科研或教学工作无关的活动;

4、严格遵守仪器设备使用要求,如有人为损坏,需照价赔偿;

5、实验结束后,做好清洁卫生,严格按照要求处理“三废”,关好门窗、水、电,确保实验室安全。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5811693;联系人:干玲玲、刘宏。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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