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开展“五一”劳动节前安全检查的通知》和我校安委会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开展“五一”节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节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
1.各有关学院、实验室务请在放假前完成对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及隐患和安全问题排查工作,特别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含气瓶)、危险废弃物等重点防护内容及水、电、气等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并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2.即日起,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校级实验室安全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向隐患单位下发《南京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及时督促整改隐患,做到闭环管理。
二、切实做好假期内实验室安全规范化管理工作
1.假期内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在安全检查后关好水、电、气和门窗,务必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突发事件的“四防”工作。
2.假期内开放使用的实验室须安排教师值班,并安排人员开展每日巡查和卫生值日工作;对重点部位要重点防范,并做好巡查记录和交接工作。各学院分管领导和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须保持通讯畅通,如遇有实验室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向校安委会报告。假期内开放使用的实验室,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与举措,并对实验室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严格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3.实验室应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含气瓶)以及危险废弃物存储点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严格做到专人负责和落实使用登记制度,记录好各类台账,确保实验室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4.实验室应严格执行安全准入制度。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严禁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留宿以及在实验区域饮食。
5.进行危险性实验的,务必提前做好风险预评估和风险防控措施,实验时须有两人以上同时在场。实验仪器设备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相关仪器设备以及水、电、气和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4月26日